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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蓝白色的金属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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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奥幽玄

棋盘似四方宇宙,我心即神。一颗颗棋子置于其间,便是群星。
24 May

【转】2007.03.28 Doug Henning 1999年專訪

很喜欢他早时的一些文章。
 
 
前一陣子,讀到一篇文章。
是關於「道格‧漢寧」(Doug Henning)的專訪。這個人可以說是上一屆的「大衛考柏飛」,在30年前的美國,可以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
他曾經在美國百老匯製作了三套大型魔術劇,八個電視專輯,以及無數次的世界巡迴表演。來自加拿大的他,美國的傳播媒體稱他為「北方的精靈」,是20世紀最成功的魔術師之一。
道格‧漢寧於2000年2月7日過世,享年52歲。
在1999年,他接受了美國「MAGIC」雜誌專訪時,訪問者問到為什麼他從醫學院畢業之後,放棄成為一個醫生,而成為了一位魔術師。

道格說了以下這個故事:


在大學時代,我在學校還小有名氣,時常受到電視台的邀約,在一些電視節目中客串演出。
一次,加拿大電視台邀請我參與一個聖誕節特別節目的錄影。在巡迴了許多城市之後,我們來到北方的一個小鎮上,電視台要求我為一群「愛斯基摩人」表演。

這個地方華式零下60度,距離北極只有400哩。我在一間小屋中準備好表演的道具之後,愛斯基摩人們隨後進來觀看表演。

他們穿著毛皮大衣,席地而坐,觀看著我表演一些自認為還不錯的拿手節目。
結果,在整個表演過程當中,愛斯基摩人們就只是坐在那兒,不笑,也不出聲,一直到表演結束,沒有聽到他們發出一丁點掌聲。不過,他們到是每個人都睜大著眼睛盯著我看。好像我是什麼稀有動物一樣‧‧‧
在場,只有一個人會說英文,於是我問他:

「你們喜歡我的表演嗎?」

「是的,我們喜歡你的表演。」他說。

於是我又問道:「你們每個人都喜歡魔術嗎?」

他說:「魔術???」

我解釋剛才我試著要娛樂大家。

他說:「娛樂大家是很好,但是你幹嘛要弄什麼魔術呢?這個世界已經是如此神奇了啊‧‧‧」

我們坐在地上,這位愛斯基摩人說道:「窗外下的雪不就是魔術嗎?這些微小的水晶,每一片都看起來完全不一樣,多美,多神奇,這就是魔術啊!」
我說道:「但是,我憑空變出兔子跟鴿子來耶‧‧‧」

「你為什麼要作那種事情呢?」他說,「到了春天,北極到處都會出現海豹喔,也不知道牠們是從哪裡來的,真是神奇,這不就是魔術嗎?」

我開始有點抓狂了,急著開始跟他解釋到底什麼是魔術,我拿出我的「死靈」(Zombie)道具,這是我覺得我最拿手的表演,然後秀了一段給他看,並說道:「懂了吧!我讓這個銀色的球飛來飛去耶,這才是魔術啦!」

不料,愛斯基摩人說:「每天,都會有一顆大火球浮在空中,不但給我們溫暖,也照亮了世界,那才是魔術啊!」

接著,這群愛斯基摩人湊在一起,交頭接耳了老半天,然後,剛才那位先生走了過來,臉上掛著一抹微笑。
他說:「現在,我們終於搞清楚你為什麼要作那些事情了。因為看你表演的人們,已經忘記了魔術是什麼。而你所作的事情,是在提醒他們,喚醒他們對魔術的回憶,小夥子,你做的不錯!」


我發現自己不自覺的掉下了眼淚。

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任何人這個故事。
當下,我告訴愛斯基摩人說:「謝謝你幫我上了一課,我現在知道了什麼是魔術,我以前竟然都不知道。」
這是我人生當中,真正第一次體驗到神奇。
這也是我一生當中最難忘的事情。
這也是我會成為一個魔術師的理由。

【转】2007.05.31 李麥克大戰蘭斯伯頓

很喜欢他早时的一些文章。
 
跟我同世代的小男生,以前的偶像一定是「霹靂遊俠」!

沒錯,「霹靂遊俠李麥克,充滿正義感,是一個英勇的自由鬥士。他以無比的勇氣,超人的智慧,打擊犯罪,拯救善良無助的受害者。」這是當時每一位小學生都能不假思索,隨口背出的開場白。

影片中的主角,英文原名叫「Michael Knight」,人家是洋人,本來叫他「麥克‧奈特」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是台灣人硬要給他起一個鄉土名「李麥克」,頓時帥氣程度大減,本人如果知道,一定哭哭。而無所不能,刀槍不入的霹靂車,本來很犀利的叫「Kitt」,結果在台灣被賜名「夥計」,同樣的也弱了不少。

不過名字雖然取的蠢,影集還是很酷的。李麥克每個星期都會碰上各種不同風格的壞蛋,做一些不同風格的壞事。然後李麥克就會直搗壞蛋的巢穴,但是卻被敵人抓住而陷入危機,此時他只要對著自己的手錶呼喚:「夥計,我遇上麻煩了!」,霹靂車就會說:「老哥,別急,我這不就來了嗎!」然後及時趕到現場,接著人車合一,威力大增,把壞蛋們全部都送去領便當。正是邪不勝正,大快人心。

這部影集給我的影響是,一直到高中,我還痴傻的認為龐蒂克火鳥跑車是世界第一酷車,我長大也要買一輛‧‧‧
 
 
跟我同世代的魔術師,以前的偶像一定是「蘭斯伯頓(Lance Burton)」!

沒錯,「魔術界的超級偶像」、「魔術界的詹姆士狄恩」、「有史以來最帥的魔術師」、「第一位美國的世界冠軍」、「史上最年輕的世界冠軍」、「魔術大師」、「魔術界的超級美男子」,這些是當時每一位年輕魔術師都能不假思索,隨口背出蘭斯伯頓各種外號。

這位超級偶像,英文原名叫「Lance Burton」,人家是洋人,本來叫他「蘭斯‧巴頓」也沒什麼不可以,但是有些人硬要給他起一個簡稱「蘭巴」,頓時帥氣程度大減,本人如果知道,一定哭哭。所以,自從我發現了這一點之後,都用英文原音稱呼他,他是我心中的偶像,誰都不可以幫他取外號。

不過外號雖然取的蠢,他還是很酷的。在當時,他的表演錄影帶是全世界魔術青少年的收藏目標。他的一顰一笑,走路的姿勢,抽煙的樣子,邪惡的眼神,貓王的髮型,全部是大家模仿的題材。數不盡的年輕魔術師,因為看了他的表演,為了要跟他一樣帥,於是開始接觸鴿子魔術(我就是其中之一)。他的帥氣與魅力,當真所向披靡,即使是男生,看了他在台上的風采,也只能全身無力,心頭發酥。雖然近年來,隨著年紀的增長,他已經變成了一位略帶傻氣的中年大叔,在拉斯維加斯的蒙地卡羅專屬劇院裡,每天傻笑同時軟啪啪的在表演著大型魔術。但是在我的心中,他永遠是那個狂帥的超級偶像啊!

蘭斯伯頓給我的影響是,我高中時為了要跟他一樣的帥氣,瘋狂苦練的結果,造成了許多隻鴿子的過勞死(而且是朋友的鴿子)‧‧‧
 
 
好了,事情是這樣的‧‧‧

在1986年某月,霹靂遊俠的編劇不知道哪跟筋不對,決定其中一集的壞蛋是一位帥氣而又但有神秘氣質的魔術師,而當時的不二人選,當然就是帥到無力魔術又強的蘭斯伯頓啦!

這一集對當時我幼小的心靈來說,真是強大的衝擊啊!雖然我每一集都很喜歡看到李麥克狂扁壞蛋,但是我一點都不想看到蘭斯伯頓被送去領便當‧‧‧不過李麥克被殺掉好像也不怎麼對勁(畢竟以後就沒的看了),兩個都是我的偶像,手心手背都是肉,真不知該怎麼辦。

這一集的劇情是這樣的,蘭斯所飾演的魔術師,帥氣又神秘,李麥克的女性朋友被他迷的神魂顛倒,男性朋友則是對他神乎其技的魔術佩服不已。李麥克不太喜歡他,覺得他怪怪的,卻被友人嘲笑是因為忌妒,令他更為不爽。

其實,蘭斯的真實身分是一名職業殺手,他會在魔術秀的途中,偷偷離開舞台,把目標幹掉之後,再溜回台上繼續表演。而現場的觀眾都以為他從頭到尾都在台上,沒有離開過。這是利用巧妙的錯誤引導所營造出的不在場證明。

於是,他利用魔術師的身分作為掩護,不但殺了幾個人,還將李麥克的朋友鎖入逃脫表演的水槽之中,企圖將對方淹死。更利害的,他還可以用魔術去影響霹靂車的電腦系統,讓李麥克追蹤不到他。

不過,故事到最後,李麥克看破了他的把戲,展開了一對一的肉搏戰,蘭斯空手變出了一支在道具店賣一百多塊美金的彈棒,跟李麥克打來打去,顯然招架不住的李麥克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鬼上身,大顯神威將蘭斯制服,銬上手銬,一代大師終究還是被正義的力量送去領便當‧‧‧(淚)
 
本來,以上劇情只是在我腦海中保留20年的回憶。不過前一陣子,從美國友人那兒弄來了這一集的DVD,影像清晰的令人感覺彷彿時光倒流,當年的兩位偶像如今再度互毆給我看,真的感動到痛哭流涕啊!

【转】2007.04.18 荒謬的魔術

很喜欢他早时的一些文章。
 
 
在職業魔術師的世界之中有一個理論,就是「魔術師喜歡的魔術,通常大眾都不喜歡」,同樣的,「大眾覺得很厲害的魔術,通常都是魔術師們視為垃圾的爛招」,這裡指的「大眾」意思是說,不會變魔術的大多數人口。也就是被魔術師們娛樂的族群。這個理論的意思,不是說一般大眾比較笨,而是魔術師與觀眾的思考模式有著根本上的不同。

首先,要知道,「魔術師喜歡的魔術」大致上有幾個特點:

第一:原理巧妙。

也就是說,為了達到某一個效果,所使用的方法非常具有巧思與新意,讓同行看到之後會不自覺的想要親切的捶發明者一拳,然後說:「小子,真有你的」。或是重重的扁他一頓:「X!這你也想的到!」

第二:構思新穎。

跟上面意思差不多,總之就是沒人看過的創新魔術。魔術師學會了之後會很興奮的表演給其他的魔術師看(不會表演給外行人看,因為他們無法分辨新舊),然後一臉屌樣的說:「怎樣,沒看過吧?」

第三:技法艱難。

對魔術師來說,練成困難的手法,可以讓人達到至高無上的歡樂境界,這是成就感的部分。除此之外,展現這些技巧給其他同行看,並且暗示或嘲笑對方辦不到,這種優越感,也是無與倫比的痛快。所以為了追求這種舒爽,魔術師們無不卯足全力躲在家裏狂練,出了門之後再一付:「什麼?手法需要練?我天生就會了啊!你該不會常常練習吧?」的賤樣。

第四:程序繁雜。

看看下面這招:請觀眾A從一副撲克牌中隨便選一張,再請觀眾B從一副牌中隨便選一張。兩張牌放回整副牌洗亂之後,魔術師使用了四種不同的華麗手法找出四張ACE,然後這四張ACE瞬間變成四張K,接著將這四張K放進牌盒中,不料從魔術師的口袋中,拿出了這四張K,那盒子裡的牌呢?原來是四張A。然後請觀眾拿著四張A的紅色兩張(紅心與方塊),魔術師拿著黑色兩張(黑桃與梅花),一陣魔法手勢之後,魔術師手中的兩張A變成紅色的,那你猜觀眾手上的兩張是什麼?原來是一開始選的兩張牌,那黑色的兩張A到底跑到哪裡去了?原來在整副牌的中間不知不覺的反過來了,更神奇的是,所有的牌背面都是藍色的背紋,只有四張A不知不覺的變成了紅色背紋,這也就算了,觀眾選的兩張牌竟變成了綠色背紋。不料,再翻開一直放在一邊的四張K,竟然變成了四種不同顏色的背紋。只見魔術師再彈一下手指,所有的牌竟然全部變成了空白。最後所有的撲克牌在手中消失‧‧‧以上,就是魔術師喜歡的撲克牌魔術的典型。

上面四項,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完全跟魔術效果無關,也就是說,魔術師所關心的,往往是魔術背後的方法、原理、創意,而不是呈現在觀眾眼前的效果。

接下來,我們再來討論,經過百年來的觀察,一般大眾真正喜歡的魔術有什麼特色:

第一:效果易懂。

硬幣在手裡消失了,鴿子從手帕出現了,漢堡從照片裡出來了,自由女神不見了,刀子從嘴裡吃下去了,美女被切成兩半了‧‧‧總之,幾個字就可以形容的簡單效果。

第二:原理簡單。

就是一些乍看之下好像白痴也能夠表演或想出來的魔術,通常能夠獲得最大的效果。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就是上面提到的自由女神與抓漢堡。這種對魔術師來說,背後的原理簡單愚蠢到無力的魔術,往往會讓大眾印象深刻。

第三:沒有技巧。

是這個樣子的,有經驗的魔術師都知道,如果觀眾發現你的手法很好,他們會佩服你手很快。但如果他們發現你根本沒有任何技術也可以表演魔術,他們會當你是神。

第四:沒有程序。

對魔術師來說,程序(routine)是很重要的。看一位魔術師程序的編排,起承轉合的結構,可以看出一位魔術師的功力。不過在實戰之中,這些話全都是魔術師一廂情願的屁言。真正神奇的魔術,是沒有程序的。漢堡就這樣抓出來了,哪裡有程序?想想看,魔術師所扮演的角色,就是具有魔法的人,一個真正有魔法的人,哪裡會管先變出什麼東西,哈利波特施魔法時,會有起承轉合嗎?

好了,上面做了這麼多比較跟廢話都只是前言而已,我想要說的話從現在開始:
我發現,越是對魔術師來說、白痴愚蠢無聊荒謬的魔術,越能夠在一般人的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再拿最近已經紅到令人髮指的Cyril代表作-抓漢堡來舉例好了。這個漢堡魔術,如果有人想到,然後提供給我,叫我在電視上表演,我一定二話不說把這個人干樵一頓先。因為如此簡單的魔術,觀眾又不是弱智或腦殘,哪裡有看不出來的道理?相信不只是我,大部分的魔術師都會做這種反應。但是你看,事實告訴我們,只要敢做,你就會紅。

另外一個例子,有「魔術發明之神」之稱的「吉姆‧史岱邁爾(Jim Steinmeyer)」在20多年前異想天開的想到用一個簡單的方法,可以將自由女神變不見。於是他就跑去跟他當時的老闆「道格‧漢寧」(就是上上篇文章的主角)說。結果道格好像是說他神經病,因為沒有人會想不到這是怎麼辦到的。後來,另一位年輕剛出道的魔術師,聽說了這個點子,用高價買下了版權,並且大膽的在電視上表演,居然聲名大噪,成為新世界的魔術之王。這個人,不用說也知道是誰了吧。


說了這麼多,其實只是想要表達一個感想而已:再怎麼荒謬至極、腦殘無限的魔術,只要一本正經的電視上表演,大家就會相信,而且心甘情願的被騙。
就這樣而已。

【转】2007.05.16 「羊男的迷宮」- 殘酷的成人童話

很喜欢他早时的一些文章。
《羊男的迷宫》大陆一般译成《潘神的迷宫》吧。
 
我從小就是一個宅男。小時候,我有一個小書櫃,裡面全都塞滿了各式各樣的童話書籍。這些書,陪我走過了漫長的獨生子童年自閉階段。在當時,只要我一有空,就會一邊翻閱這些書籍,一邊跟自己想像中的「弟弟」進行親密的對話,有時候還會互相表演魔術給對方看,這種童年,真是歡樂的令人不寒而慄啊。

小時候的童話故事書中,隨便翻開一頁,大概都可以這樣的芭樂劇情:善良的主角(無論男女年齡身分地位)為了追尋一個很有意義的目標,通過了一連串的考驗(通常有三個關卡),在九死一生困難重重的艱苦歷練之中,憑著勇氣與智慧,克服了所有的障礙,重要的是,最後的關卡往往是「人性」的考驗,而善良主角此時必定發揮出自己善良的本性,感動了設下關卡的人(或是神),最後終於圓滿的達到目標,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為什麼故事要這樣寫,倒也容易理解,因為寫故事的人希望閱讀的小朋友能夠在故事之中學會堅毅不拔的精神,為了達到目標付出努力,更重要的是,好人才會有好報。所以你會在這些故事中看到,那些耍詐又耍賤,為了成功不擇手段的甘草配角,到最後一定會被神仙以心地不善良的理由懲罰,好一點的下場是達不到目標而後悔莫及,慘一點的不是變成畜生就是死掉。總之,好人最大,壞人該死。

不過畢竟,這些書是給小孩子看的。在我小時候,倒也真的相信書上所寫的,只要有著善良的本性,最後一定可以享受到成功甜美的果實。不過隨著我「弟弟」在我的生活中漸漸淡出,我開始了解到真實的世界並不是這麼一回事。畢竟,這些書是給小孩子看的‧‧‧

「羊男」這部電影,在我看來就是一部童話故事。不過,是成人版的童話。

這部西班牙電影,從頭到尾以瘋狂殘暴的軍閥屠殺對比著主角小女孩的夢幻經歷,構成了夢幻哀愁與殘酷血腥交織的微妙氣氛。我認為,這絕對不適合兒童觀賞,如果你以為這是一部像哈利波特或是魔戒一般的歡樂電影而搞不清楚狀況的帶著你家裡的小朋友去看,那你就等著看他哭吧!在大人的童話世界中,「有志事竟成」、「好人有好報」這種事根本是廢話,善良好人到最後就是會死掉,雖然壞人倒楣起來也不會有好下場。

這部片的結尾,讓我受到了強烈的震撼。「心地善良,感動天神,得到獎勵」,畢竟只是小孩子心中的幻想,電影中的小女孩醒過來發現,這個世界就是現實殘酷啊!


後記:剛才有人問我,所以我要在這裡澄清,文章中提到的「弟弟」,不是那個「弟弟」。別多想,我再自閉也不會跟「它」講話。
 
19 November

《不朽》

     我应当记牢今次回北京是来放假的,是来考试的。
     无奈临走几天和孙琳折腾得太HIGH,又赶上降温一天里横跨了两个季节,于是理直气壮地病怏怏,赖掉了复习看书的大好时光。
 
     谁让北京冬天的阳光总是这样呢?蒸腾得整个房间就像是一间大大的暖房,晒得我这朵茁壮的小花儿眯着眼发着呆懒洋洋。
 
     在看落落的《不朽》。
 
       有些人要说“我会永远爱你们”,也有人说的具体点“一辈子养育你们、尊敬你们、孝顺你们”,还有人会说“爸爸妈妈我会让你们过得幸福的”,然后无外乎“会给你们生一个优秀的孙子”、“成为俊杰令你们脸上有光”、“每个礼拜都来陪你们吃饭”。
       父母是那么容易被讨好。
       有哪怕一点点的给予,他们都会说“啊,好好,好好”甚至是“不用啦,你好我们就开心”。可越是这样的无欲无求,却越是让人想给点什么,再给点什么。什么才能弥补得了过去那些付出在自己身上的价值连城的情感。不要拿空话和自己的成功妄图来填补这个空缺。我只想给父母非常非常多的,非常多的标价高昂的东西。他们一辈子都不会自己去购买的东西。那就由我来吧。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令自己过的不那么世俗点,怎样才能令自己可以对钱看开些。
 
     《我只想做你们的百万富翁》。
     不知道是不是阳光太好,总觉得眼睛有点酸酸的。

我最2这一年(写给自己的生日文)

    自打有人发现了1111这个神奇的日子,每年写给自己的生日文总是无一例外地淹没在次日酸溜溜地宣称我是光光!我是明明!的自我反省文或自娱自乐文中。

    于是,索性没心肝地随了大流,就迟一天写文吧。

 

    小时候,总相信生日这天必然会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当然,那时对不同寻常这个概念的解释很简单,一碗生日面,一只巧克力蛋糕,一件意外的礼物,都可算不同寻常

    一年前的这天,21岁生日,私奔西塘。已入深秋,在西塘的水边摆开蜡烛和黄酒,芝麻汤圆和野菜馄饨的袅袅热气氤氲在微凉的夜色中。

    那时,我对自己说:这将是空前绝后的一次不同寻常的生日。我确定。

 

    22岁生日,来得异常仓促。就连默默等待0000这一小小的仪式,都因为一个意外的电话而无意间错过。

    于是,我对自己说:从今以后将不再有什么不同寻常的生日。我确定。

 

    于是,就抱着这样的心态,迎来了我最2这一年。

 

    21岁的我去了很多地方。西塘,宏村,鼓浪屿,巴黎,布拉格,维也纳。所幸身旁一直有衷心的旅伴,令人惬意。

    21岁的我生了一场大病。那短暂的两个月,竟像是两个世纪那样的漫长。所幸身旁一直有真心的朋友,令人宽慰。

    21岁的我转了一个圈圈。失去了一些曾经并肩的伙伴,却得到了更多。21岁让我懂得,友情只是一场缘分。

    21岁的我做了一个决定。与以往任何决定所不同的,一次放弃的决定。21岁让我懂得,放弃也是一种选择。

 

    于是。。。

    22岁的我买了HELLO KITTY的纪念版糖果,当作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那曾是12岁那年的我的钟爱。

    22岁的我依然希望某人能记得我的生日,与我吃一餐简单的生日饭。那曾是12岁那年的我的幻想。

    2212。不是有首歌叫十年么,十年就像是一个轮回。

 

    22岁的我将要做出更多更多更多的选择和决定,或许不得不同时放弃更多。这一次我将随遇而安,不再畏惧。

    22岁的我终于明白人生有很多很多很多条道路。无论走上其中任何一条,都无法阻止我继续拼尽全力追寻这美妙人生。

    虽然,很难。

    但我毕竟只有22

    谨纪念我最2这一年。

 

    ——写给自己

21 October

【转】忘记自己是女人

     如果你是生在中国,
     希望你家有权有势;
     如果你家无权无势,
     希望你家大富大贵;
     如果你家不富不贵,
     上帝保佑你是男人;
     如果不幸你是女人,
     你一定要长得漂亮;
     如果美貌与你无关,
     请忘记自己是女人吧。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抱怨。
     对于生活的艰辛,
     我照单全收。
     男人能做的,
     我必须做。
     没人能养我一辈子,
     想吃饭就得自己去挣钱。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悲哀。
     这个世界存在真爱,
     落到我头上的几率,
     微乎其微。
     谁欺骗谁谁伤害谁,
     都很正常。
     想活得悠闲些,
     必须像男人一样,
     看淡点,
     再看淡点。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依赖。
     当然,
     女人不可能脱离男人而生存,
     事实上男人是风,
     只能借,
     不能靠。
     最好借着风,
     像男人一样去战斗!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优柔。
     该对自己狠一点的,
     不止是男人。
     我相信凭女人的细腻,
     再加点儿男人的气魄,
     可以化武断为果断,
     同男人一样,
     运筹帷幄,
     决胜千里。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唠叨。
     我可能受父亲影响太严重,
     从小,
     就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拧脾气。
     我坚信,
     有份量的话,
     跟篇幅无关。
     我知道我这辈子,
     定然够不着“一字千金”了,
     但请允许我崇拜,
     那些说话掷地有声的汉子。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矫情。
     计划生育导致,
     八零后是孤独的,
     你是父母的膝下独子,
     同伴们也是; 
     你认为自己是中心,
     同伴们更甚;
     所以别在你的小世界里牛逼,
     在家里你爹妈宠着你,
     到外头真没人拿眼皮夹你。
     忘掉造作的小姐作风,
     有礼有节,
     不卑不亢。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浮躁。
     我欣赏并极力想成为一种人,
     在他的骨子里,
     恪守忠孝,
     恪守情义,
     恪守尊严。
     我是说在他的骨子里!
     也许这样的人,
     平时看来,
     挺不正经的。
     若他能够挺不正经就干成一件事儿,
     并且无碍道义原则,
     我想冷静与稳重必须是他的本性。
     我做不到不佩服。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哭,
     没资格闹,
     没资格上吊。
     没错,
     就算我不能伟大的活,
     我也没资格卑微的死。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愁,
     没资格赖,
     没资格不承担。
     对于命运的种种戏谑,
     我也难免得趟过去。
    
     我常常忘记自己是女人,
     这样一来,
     我就没资格逃避,
     没资格推诿,
     没资格等待,
     没资格找后路,
     没资格责怪命运不公。

     如果有那么一天,
     我幸而为人之母,
     我会告诉我的孩子,
     首先尽人事,
     其次尽人事,
     再次尽人事,
     最后听天命。
     不管他是男人,
     还是女人。
     因为首先,
     他要做一个人。
     谋事在人,
     一切都做到位了,
     就看天成不成事了。

     记得有这样两个词,
     红颜薄命,
     天妒英才。
     总觉得后者听着舒服些,
     虽然都是形容命短。
6 October

【转】果珍

     十五年前,我兼职当导游的时候,发现对于外国青少年来说,北京是一个非常无聊的城市:肮脏、零乱、风沙,姑娘素面朝天、脾气暴烈,白天看庙,晚上睡觉。好在这些青少年并不重要。他们爸妈决定购买各种假冒伪劣工艺品,我和司机分享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的返点。一个不会说汉语的华裔少年长了厚实的胸肌和满脸蛋子的雀斑,仿佛一边脸贴了一个东来顺的芝麻烧饼,用英文问我,你知道酒店附近哪里有游戏机吗?我说,不知道,应该没有。他又问,你们有这么多庙,你信神吗?我说,不知道,应该不信。

     我们在一个无宗教的环境中长大,从来不知道害怕。

     我们有理想,这个理想是个简单的美景,将来,物质极大丰富,水龙头里流出来的是牛奶和啤酒,我的飞船就是你的飞船,你的宫殿就是我的宫殿,我的老婆就是你的老婆,你的老婆就是我的老婆。为了这个理想,一切都是可以牺牲的,一切个人都是远远小于集体的。

     我问授课老师:"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紫禁城还是只有一个,我们都想住,怎么办啊?"

     "到了那个时候,物质极大丰富,紫禁城到处都是,你随时申请,随时发一座给你住。"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校花还是只有一个,我们都想和她好,而且不想别人和她好,怎么办啊?"

     "到了那个时候,小伙子的思想觉悟都高了,高得你现在无法想像,你特别希望和你好的校花也和别人好。你随时申请,随时发校花的一个时间段给你。"

     于是在我的心目中,那个简单美景的细节进一步丰富。那个美景里,每人一座紫禁城,每个校花每天都拖着沉重的双腿,非常疲惫。

     我老妈说,除了这个遥远的全人类的理想,我还需要一个能在今生今世实现的个人理想。

     我从来不看电视,我老妈反复逼我看一个关于"果珍"牌桔子香精糖精颗粒的广告。广告里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装修时髦的房子里,有车库,有客厅,有洗手间,家电齐全,温暖如春,一男孩儿,寸头、硕壮、傻笑,一男子,西裤、衬衫、开心。一女子,盘头、长裙、练达,端来三杯热气腾腾的"果珍",男子和孩子都欢欣鼓舞。广告的最后指出,这种"果珍"是美国航天局指定饮料。我老妈说,生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广告描述的一切就应该是你现世的一切理想。

     这个"果珍"实际上成了我们一代人的理想。诚心正意修齐治平,我们只有一条正路,上最好的中学,上最好的大学,不要选文科,不要搞摇滚、体育、美术,不要嫖赌抽,毕业之后进外企或者出国,积攒几年工资之后贷款买房娶妻生子,冬天的时候,一家人一起喝一杯热气腾腾的"果珍"。

     中学毕业十五年之后,要好事者组饭局。赴局的男子,头都开始秃了、肚子都开始大了、说话都开始慢下来像个领导了。赴局的女子,面皮都开始锈了、屁股都开始塌了、脾气都开始好起来像个当妈的了。我们都基本实现了"果珍"理想,我们纳闷这都是怎么一回事儿。一个从小说怪话、经常被语文老师呵斥罚站的男生幽幽地说,"你们还记得《孔雀东南飞》里小官吏焦仲卿是怎么死的吗?",我们几乎同时想起当时的暗号,齐声回答,"都是他妈逼的。"

14 September

爱,是一个人的事情

       大一那年的春天,看过岩井俊二的《四月物语》后写下的。
       突然翻出来看。
       怎么已经是那么远,那么远的事情了呢?
 
 
        你可曾看过?这样的电影。
   这么美。这么静。
   这样的生活,如同四月里漫天飞舞的樱花。浅粉色,清甜的香气,安静,淡定,并且执着。
  
   榆野卯月。这安静的女孩,这样像我。
   或者,也像你。像千千万万,这样年纪的,羞涩的女孩。
   心中自有一方天地,广阔无垠。于是快乐而自足地生活在自己的天地当中,甚而将那份爱恋,也当成了一个人的事情。
  
   这么像,这么像的爱恋。
   武藏野。武藏野。武藏野。手指轻轻摩挲微微泛黄的书皮,便将这个名字念成了咒语。
   竟也这样像我,会将自心底里向往的东西,默默地念上三遍,好像便对自己许下了誓言。
   于是,就算为了他,也要考上武藏野。如果考上了,那真是爱的奇迹。
   奇迹,便常常会降临。
  
   一人的家。邻居。小书店。电影。钓鱼社。单车。阳光,风。大片大片开满野花的青草地。长椅。咖喱饭。桥。课堂。大学生活,一切竟是那么美好。
   自始至终地,都是一个人。简单富足的生活。身影单薄,却并不孤单。
   竟是丝丝入扣,和我曾想象的大学生活。
  
   直到,终于见到他。
   直到,终于那一个下雨天。
   这夜,上海也在下雨,和影片里一样大的雨。
  
   抬眼向上,怯怯地看。很多人说,这是最美的表情。
   眼中,满是喜悦。脸庞,微微发亮。
   当你看着喜欢的人时,眼中就会闪着一种不一样的光彩。那种光彩,不仅会照亮你,甚至会照亮你身边的人。阿若曾对我说。
   当她看着他时。
   当我看着他时。
  
   我知道你会挑这把伞。
   不知道多少人看到这句话时,会心地微笑。
   这便是温暖。
  
   红色的伞,撑开却是破的。
   就像暗恋。
   我给你换一把吧。
   不用,这把就好。
   不,还是换一把吧。
   于是男孩一把一把试,有些笨拙,笑得歉然。
   于是女孩将笑容藏在伞下,眼中的光芒却再无法遮掩。
   虽然心中明了,再也没有一把伞,能抵得上这一把。
  
   这便是青春。这便是爱恋。
  
   忽然想起太多太多自己的曾经。
   或者甚至不能说是曾经。
   为了他,笑容幸福。
   但他,却无需知道。


   只因自始至终活在自己的世界。连爱,都是一个人的事情。

6 September

油和米

     忽然发现最近很爱看老刘的BLOG。
     老刘即阿若,但我宁可称呼在雷秋歇菜还是雷秋滚蛋上面写字儿的那人老刘。因为那人明显心态很老,而且既不智弱,也不体弱。
 
     很喜欢看老刘在她的地盘儿上撒欢蛋逼。虽然她没用几个脏字,我看完后却脏话连篇。
     你说是谁的错?
 
     所以请各位原谅我。不能原谅的关页面走人。
 
     听说身边一位JM的手指尖已经触到四大的OFFER了。
     给老刘留言:“觉得人家真牛逼,自己真傻逼。”
     再说:“你说她几天后起,这一年就歇菜了,这什么事儿啊。”
     老刘说:“你丫是嫉妒。”
     我说:“巨嫉妒,嫉妒疯了都。”
     老刘沉默了一下说:“矜持。控制。”
     又说:“你说油和米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看老刘BLOG。她大学四年明明过得丰富多彩,活泼可爱。
     可她这人怎么就一点儿也不丰富可爱,活泼多彩呢。
     于是留言:
     我YY换我过这么一趟的话极有可能变成一花蝴蝶,大不了没变好变一半拉的。
     可谁让生活不能重来呢。
     虽然重来不如不来,就他妈这么傻逼着吧。
 
     你说油和米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
4 September

也算实习小结吧

     在人民日报的实习结束了。最后一个暑假也即告玩儿完。
     退了出入证和饭卡,最后一次走出报社的大门,没有留恋。
 
     8点半倒杯茶进办公室。在国内外各大网站一通搜刮抄下自认为重要的新闻。10点准时参加选题会像在上杜锋的课。在电脑上看掉好几本亦舒的长篇小说。
     发了5篇编译的小文(基本上小得找不到)。1篇待发的国际随笔被改得面目全非(说真心话我更喜欢自己的版本)。明明已对国政兴味索然仍不得不整天面对俄格局势泰国动乱福田下台(话说不到两个月前还在课堂上对福田执政期的中日关系胡乱分析大加展望)。
 
     想对阿若更想对自己说。
     你以为每个人都能想怎么扯就怎么扯身边还总有人捧场?我自问绝不是亦舒型的天才写手,小说啰啰嗦嗦写了100多部还有我等人追在屁股后面看。我自知不过是个书都没正经读过几本只碰巧笔杆子稍灵活些的普通人,是否要靠写些场面上的文章来敷衍别人养活自己,换言之也就是究竟是否要入媒体这行,就是我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了。
     看自己的名字变成铅字的确是一件比较愉快的事,但背后的代价却是巨大的。或许是无可吹嘘的收入,或许是日夜颠倒的作息,更重要的是你手中的笔或许无法时时刻刻忠于你的思想。当然,不同的报社情况不同,我碰上的比较特殊,是党报。
     回上海后还有另一家报社的实习,人没回去已经交了3篇稿。同样写不了自己感兴趣的题材,但谁说这不是生活的常态呢?
     想起亦舒某本小说里的一句话:“这份工作就像所有不适意的工作那样,一干就是一年。
    
     想进城市画报。想去国家地理。不然任何一本旅游杂志都行。唯一的收获是明白相对于时效性较强的日报,显然更倾向于周报甚至月刊。因更喜欢从容地看一件事,当然,更因为写稿一向拖拉至极。
 
     前天早上没人送,自己搭公车去单位。路过北海,清晨的水样天空下是一片夏日的盛绿。忽然有些感动,觉得还是能够说服自己留在这里的。
     然则每日下班回家,看公车上一张张麻木而疲惫的脸庞,自己想必也是如此。好像我永远不能习惯朝九晚五复制日期一般的生活,甚至这短短不足一月的时间,到最后已是忍耐。
 
     我十分怀疑还有谁会写这样的实习小结。好吧,是我多心了。
6 August

巴黎,我爱你

      从巴黎回来。
      看了《巴黎,我爱你》。
      喜欢片尾这样一段独白: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事,一件很难言传的事。静静地坐在那里,什么也不想,远离我的工作、熟悉的环境和人,我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感情,我感受到一种莫名的情感,或者是我期待已久的情感。但我不知道是什么,或者是一件我已经忘怀的事情,或者我从来都没有经历过,我只能说,自己同时感受到欢乐和悲伤,但更多的是悲伤,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活着,是的,活着。正是从这一刻起,我开始喜欢巴黎,同时我还感到巴黎也爱我。
 
      我想这是一座城市所能给予一个人的最美丽丰盛的情感。
13 April

TO: 西塘

     晚上突然想起在西塘拍下的那些照片了。

     承认我很懦弱。自去年生日与七七难忘的西塘之行后,我竟从未为它写过一字。甚至从未把任何一张照片拿来与任何人分享。

     那一切一切一切一切。拍下的不过细枝末节,一辈子不会忘却更多。那些画面没有留下影像,甚至因为我的不忍而没能转为文字得以保存,但从不必担心被遗失。因为它们已经在我心中找到了最为安稳的角落。

     临河的那扇窗。一路飘摇的河灯。转瞬即逝的烟火棒。第一次吃得很香的白米饭。微醺的甜酒酿。摆在河边的四方桌。酒精灯上滚烫的黄酒。吃不够的桂花圆子和小馄饨。我们的家清风草堂。当世界年纪还小的时候。一直一直一直在放的听不懂的歌。雕花木床上层层叠叠纱帐后暧昧的灯光。我们家最乖最乖喜欢面包和蛋黄的大狗来福。爬窗子买回来的一串糖葫芦。卖芝麻糊店旁的一只很小很小的猫。在草堂的天台上读英语。午后爬到房顶上一直看书。加了蛋的热黄酒。和草堂老板娘两盘下了很久的国际象棋。不知道哪儿来的男人小路。小路炒的很香很辣的螺狮。凌晨一点吃到撑的麻辣烫。在上海上班周末回草堂的温和堂主。以及清晨不需告别只有来福送行的离去。

     只是不忍惊醒那三天两夜太美的梦,只是仍旧留恋着那些曾经到过的地方。

     然而,我们终究要狠心离开过去,并且注定要不断走向新的远方。

     所以,在这一次的宏村之行前,终究还是要为她写下点儿什么。仅此而已。

9 February

最近看的书。嘘~

      最近常听人埋怨我懒,SPS一搁就能搁上几个月。以前曾认真向阿若解释,随便说给别人听的东西都放在校内,真正留给自己看的东西才写在这里。吵吵嚷嚷的东西总期待听众,唯有安安静静的文字才期待知音。
 
      最近看了不少书,大多可以说好书。
      看完的有讲犯罪心理画像的网络小说《心理罪》,三本日本小说:获得去年芥川奖的《一个人的好天气》,吉本芭娜娜的《哀愁的预感》和《池袋西口公园》;一个台湾人写的《异形建筑》,以及亦舒的小说《嘘-》。
      还在看的有LONELY PLANET两位创始人的自传《当我们旅行》,《芒果街上的小屋》,以及亦舒的《电光幻影》。


      虽然和我这次回来揣着书卡大肆挥霍买下的大摞书相比,这几本只算得上九牛一毛。
      当然,也买了G、T、JTEST、JLPT的种种参考书及无数词根词典词汇词书。
      近一段也只看些小品书,决计啃不动大部头。话说回来我也不过是个从没碰过大部头的伪文学爱好者,中国只看过西游记世界只看过老人与海,所以最怕偶尔有人戏谑也好称我“才女”。受之有愧。
      更何况,一人也好结伴也罢出了门四处荡还要有趣,宅也要听歌看美剧看电影打游戏。分给读书的时间——即便我再努力,也不过那么可怜的一点点而已。
 
      还是喜欢亦舒的小说。照老规矩,摘少许不知还能用何种方式来珍藏的心爱字句。

 

      一个人之所以失望,乃系期望过高,过了21岁,对世事仍有虚妄期望,是你自己的错。

 

      不为有空。照说,她应乘船往离岛去寻莉莉,才那两条街,未必找不到,给她意外惊喜,讨好她,以图好感,换取事业前景。
      可惜不为根本不是那样进取的人。
      她一生习惯守株待兔,看到人家努力钻营,只觉恶形恶状,肉酸恶心。

 

      半晌她擦着湿头发出来说:“我需要一个翻译,不为,以可否跟我往内地?”
      不为想一想:“内地有许多翻译人员,价廉物美。”
      “好,好,又拒绝我。”
      不为微笑:“我会否遭到惩罚?”
      莉莉凝视她:“好的作者难寻,一切都可以容忍。”
      两个人含蓄地已经过了招。
      她试探过可能性。她婉约推辞,并且希望不会影响工作关系,她理智地保证不会。

 

      趁活着之际倾所有来换取欢笑,才是智慧。

 

      不为勉强自己坐下来,吃一大盘,饱到喉咙才停止,怕呕吐,立刻平躺在床上。
      她不能在这种时候倒下来连累家人。
      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流泪。
      不劳的两个孩子进来找她:“阿姨,有事与你商量。”
      不为连忙坐起来:“请说。”
      她有一个良好习惯,她对小孩,同待大人一模一样。

 

      我不喜欢明写,慧中,哀伤时不用大叫大哭,动怒毋需破口大骂,恋爱不必欲仙欲死,成功最忌告知全世界……但是出版社把这些细节都改过了,整部小说露骨大胆新奇,不是没有可读性,但稍嫌粗俗。”
      “嗯,太含蓄了,也许读者觉得如隔靴搔痒。”
      不为没好气:“痒要搽药膏,总不能抓得皮开肉烂,血肉模糊。”

 

      在不为生活中一页已经掀过,大量人与事、情与景已经压在这一页之下,大抵要到中老年时才会翻出回忆。
      那时,旧情会像夹在书本里的一朵花或是一片叶,形状依稀在,或许保留了三分颜色,但事过境迁,内心虽然牵动,感觉必定生疏。

 

      这是小说的结尾。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段。

 

      此刻,不为忙着在原稿上写下她不满改动之处,全神贯注,全情投入。
      口渴时喝点果汁,或是咖啡红茶,忽然发觉天色已亮,她走进浴室,徒手爬上墙壁,累得满身大汗,淋浴,更衣,出门往出版社。
      走到街上,看到鹅毛般雪花自天空飘下。
      这是今冬第一场雪。
      不为孑然一人,略觉凄清,但是有那么多事等着她做。
     
不久又可以见到慧中,呵,不算太坏了。
      不为匆匆往地下铁走去。
      一个人,总得不停向前走。

 

      这是封面上的一段。正是因着这段话才买下这本小说。


      他问她:“真羡慕全世界你都几乎跑遍,什么地方最难忘?”
     
不为笑笑;“你喜欢的人在哪里,哪里最可爱。”他一怔。
      不为说:“以此类推,凡是与好友一齐喝的,即是好酒;吃得开心,就是好菜;一家人共聚一堂,就是好屋,你说是不是?”

 

      看来作家的天赋未得一成,满脑袋幻想自视清高熬夜过度从不懂爱惜身体一类的坏毛病却染了个七七八八。亦舒也真懂得她读者的心理,大概所有喜欢这本小说的人,多多少少都会认同自己就是书里的那个不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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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February

抱抱

Intro:本文各位权当小说看待作罢,切莫对号入座。另最近读了几本亦舒小说,恐行文有画虎不成反类“猫”之嫌,还望看官多多谅解...

      一直不反感人与人之间的身体接触。无论陌生与否,总能传递来一种彼此平等的温度。
      自年幼时起,与女伴逛街总要挽住对方的手臂,才确信不会无心之间丢失彼此;与男的朋友摸爬滚打一路相伴长大,亦从不曾认为需要介意所谓的“安全距离”。然时光流转,终于感到他们身体传递的温暖,总显得过于温吞自然,就好像用自己的左手握住右手。于是总期冀那种足以让我的心漏跳一拍的温度。

      然后当真遇见了他,却莫名其妙地遗失了勇气。
      也罢,以近一年每个周末几近通宵的语音聊天为开始的感情,大概自萌生便显得怪异吧?
      整整一年,见到他的次数却不过一只手便能数清。
      女伴说他样样都够好,唯独对女友不够好。我亦懂得。太过优秀的男生,总是过于自我中心,并非有意为之,却从不肯迁就太多。
      更何况上海男人,恋家成癖,父母之命。
      所以他总是忙。多次提出见面均无疾而终,他亦真诚道歉,无奈坚决不改。
      所以到底算什么呢?总缺乏决断的勇气。

      我亦自知。虽曾大声宣布为了爱情可以不顾一切,内心深处始终足够冷静。亦不愿迁就任何人太多,尤其是自己心里喜欢的那一个。到头来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就算三生三世修来这一次擦肩而过的偶遇,仍可随时随地形同陌路,老死不相往来。俩人都是能轻易做出这种事的人。
      他待我,亦像宠着孩子。是我的错,不知道为何总是在自己喜欢的人面前甜美天真得一塌糊涂。分明心里清楚自己根本就不是那种人。
      一天看到他做无聊点名,有句对我的评价:这女的,有时会觉得很强势!
      看毕,竟立时想要冲过去紧紧抱住他。即便不能相伴一生,在我当他面前无法自控的孩童表象中仍能依稀分辨出内里的强势,好歹也要认真说一声谢谢。
      于是仍然无法决断什么。

      那一晚虽是初秋,上海却已经很冷了。人生中出了大事,头脑混乱一团,半夜坐在寝室楼梯上打电话给他,冻得浑身上下瑟瑟发抖。遥遥地传来他的声音,柔软、平和、一如往常,就像多少个周末的晚上钻进被窝里听他用好笑的语气讲鬼故事哄我睡觉。明知向他倾诉或许只是将事情进一步推向绝境——那一晚,却控制不了地抱住手机,不停地讲,不停地讲,不停地讲。
      仿佛电话那端的温暖声音,是止住那时身体里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寒意的,唯一那一个无法挣脱的拥抱。
      原本啊,就是熟悉他的声音远胜于形象的。那看不见捉不到留不住的声波,竟成了他所能给予我的最最温柔的拥抱。

      可我亦不再是孩子,自知不能继续靠着中学时代所谓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过活。毕业之后我将离开这里,在大洋彼岸的那个资本主义花花世界继续我的学业,我的梦想,和我的执著;而他必将留在原地,孝敬父母,娶妻生子,家庭美满,生活幸福。
      距离这背道而驰的未来,还有一年半的时间。我并不知道是否还有必要决断什么,却仍想要走到他的面前,仰起头绽开孩童般的笑靥,口中喃喃道:抱抱……